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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承诺
 
 为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执法,我局本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减少审批环节,提高工作效率,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,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,对我局的行政许可(审批)事项现予公示:

1、户外广告登记
审批对象:从事户外广告经营的广告经营者;利用自身场地进行自我宣传的广告主。
审批内容:在户外设置发布商业广告。
审批条件: (1)必须事先取得广告经营权;(2)户外广告设置场地;(3)广告形式稿;(4)场地使用协议;(5)广告合同。
审批程序: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当地工作局审批。
审批时限: 5个工作日内。
审批依据:《广告法》第三十二条、三十三条
《广告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
《户外广告管理规定》(国家局令第42号)第三条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
2、烟草广告审批
审批对象:烟草制品生产者、经营者,烟草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。
审批内容: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的烟草广告。
审批条件: (1)具备媒体的使用及发布权。(2)发布场所产权单位的同意。(3)户外烟草广告按户外广告设置应具备的条件和前置,经相关部门的同意。
审批程序: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当地工商局初审→市工商局审批。
审批时限:5个工作日内。
审批依据: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工商局令第46号)第五条。
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第九条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3、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
审批对象: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。
审批内容:对经营广告业务的经营者或发布者资格审查,依条件确认进入广告市场的主体资格。
审批条件:(1)法律、法规许可的范围内;(2)国家工商局工商广字(95)155号文件要求的条件;(3)能提供必要的媒体、服务形式;(4)经营者具备规定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有关制度。
审批程序: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当地工商局初审→市工商局审批。
审批时限:5个工作日内。
审批依据: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六条、《广告管理条例》第六条、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第七条。
收费标准:新开办的广告公司:不收费(已包含在开业登记费中)。
新申请兼营广告的单位领取《广告经营许可证》:中央级广告经营单位,200元/户;省级广告经营单位,150元/户;省辖市广告经营单位,100元/户;县级广告经营单位,50元/户。
兼营广告的企业变更登记费:50元/次。

4、市场名称登记
审批对象:举办市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
审批内容:市场名称登记及变更、注销。
审批条件:(1)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;
(2)有符合市、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商业用房和基础设施;
(3)有企业法人资格(乡村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可以由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举办)。
审批程序:由市场举办者提交相关材料报市工商局登记核准。
审批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审批依据:《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十条、第十三条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5、各类企业注册登记
审批对象:各类企业(含外商投资企业、常驻代表机构)和城镇待业人员、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它人员。
审批内容:注册登记事项。
审批条件:按照登记管理法规规定的条件。
审批程序: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→市工商局受理→审查→核准→发照。
审批时限:10个工作日。
审批依据: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外资企业法》、《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》、《独资企业法》、《合伙企业法》、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》、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》等。
收费标准:(1)开业登记费:
①企业法人: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(含1000万元)以下,按注册资金0.8‰;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,超过部分按0.4‰;超过1亿元的,超过部分不再收取,最低额50元。
②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、企业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:300元/户。
③外商投资企业:同企业法人,
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:300元/户,
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名称登记:100元/户。
(2)变更登记费:
一般变更:100元/次,
增加注册资金(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):未超过1000万元的,增加部分按0.8‰,超过1000万元的,其超过的部分按0.4‰,超过1亿元的,超过部分不再收取。
(3)年检费:50元/次。
(4)补(换)证、照:50元/次。
(5)申领营业执照副本:10元/份。

    政务公示督查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监察室,投诉电话:2021212、2036225、2025970、2023619,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值班记录,并认真办理;接到违反承诺的投诉后,一般在当日处理或答复,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,在10日内处理或书面答复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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